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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议 投 诉 指 引

区行政服务中心敬请办事者对窗口的每次服务进行评议:

   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2层大厅设有窗口工作人员照片公开栏;各楼层都设有群众评议箱;每个窗口的柜台前都摆放有群众评议表。请办事者每次办结离开前,对窗口服务填写一份评议表,投至评议箱内。

区行政服务中心欢迎办事者对不满意的窗口服务提起投诉:

    现场投诉:直接到中心投诉处(设5楼协调督办科);

    书面投诉:将投诉意见填写在群众投诉表,投至评议、投诉箱内;

    电话投诉:拨打中心投诉专线电话 88661222 或 88620808 ;

    网上投诉:通过中心各楼层的触摸屏电脑或登录中心网站www.gmxzfw.gov.cn,按照指定路径输入投诉信息。

    信函投诉:可寄信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督办科(邮编:528511)。

请办事者评议和投诉时指明具体的窗口和工作人员,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及时认真处理群众评议和投诉,并按规定严格保密。

被投诉单位  被投拆人
 投诉人
投诉人联系方法
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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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28511 咨询电话:0757-886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