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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审批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更正出生日期,申请理由充分、证明材料确切的,可以申请。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申请报告;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姓名页和地址页(交正本验证同时收复印件);
(3)《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交正本验证同时收复印件);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3、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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