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如何办理查询人口信息?

答:公、检、法、司法等政府部门,银行、金融、证券、邮电、电信、保险等社会部门因工作需要;律师事务所、律师因辩护案件需要;个人因寻亲访友需要,可申请查询。
查询人到户籍股户口受理处申领《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填妥报高明区公安局法制股审批同意后,持登记表、工作证、居民身份证到户籍股办理查询:
1、公、检、法、司法等政府部门查询,持单位证明(介绍信)、查询人居民身份证,可查询被查询人的全项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2、银行、金融、证券、邮电、电信、保险等社会部门查询,持单位或上级主管保卫(人事)部门的证明(介绍信)、查询人居民身份证,可查询被查询人的全项信息,但不能查询其他家庭成员信息;
3、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查询,持律师事务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注明查询内容)或该案件管辖法院出具的查询证明(注明辩护律师和查询内容)、查询人的居民身份证、律师证或工作证件,可查询被查询人的全项信息,但不能查询其他家庭成员信息;
4、个人寻亲访友查询,持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或居(村)委证明、当地派出所证明、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可查询被查询人的个人简项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辖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