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服务提示
 

  窗口分布
:

3F
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消防大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市场安监局荷城分局
气象局
地税局
区测绘队
区公证处
区房产交易所
荷城街道经促局
 
2F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场安全监管局

经济促进局

荷城街道宣传文体办

询问处
商务中心
国税局
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
工商局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农林渔业局
1F
高明区行政投诉中心
沧江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室
效能监察室
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沧江工业园土地开发局

房产交易所和管理所

国土荷城管理所

 窗口电话:

进驻窗口

联系电话

进驻窗口

联系电话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工程报建类)

88620212 88620877

88620883

荷城街道宣传文体办

88620893

区经济促进局

 

88620863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88620861

区地方税务局

88620906 88620878

社工部

88620331

区国家税务局  

88620882

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

88620880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88620830
88620831

荷城街道经促局

88629126

市场安监局荷城分局

88622025

区公安消防大队

88620855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8620820 88620887

农林渔业局

88629970

区工商管理局

88620839

荷城街道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8622137

气象局

8862081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620873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88620836

荷城街道市场安监局

88622025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区房产交易所 )

88620919
88620920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荷城管理所 )

88620988

区行政投诉中心

88620866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测绘队)

88620807

咨询电话

88620810

       
     
 

办事指引:

    各窗口代表进驻中心的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各类审批服务。办事者请直接到各窗口申办有关事项。
   
窗口办事项目的立项依据、受理对象、申办条件、所需材料、经办程序、承诺时限以及收费依据与标准等,都已要求在办事大厅公开,办事者可查询有关办事指南。
    窗口办件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申办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由窗口受理工作人员负责。办事者一般不必另去职能部门办公地点办理手续。
    窗口办件实行一次告知制,办事者应要求受理窗口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以免多次往返申办。
   
  非当场(当天)办结的事项,办事者应要求窗口出具受理回执,载明受理事项以及承诺办结时限等。承诺时限到期,办事者凭受理回执前来窗口领取结果。
    申办事项需补充条件或材料方可继续办理的,办事者应要求窗口及时出具补办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要补齐的条件或材料。申办者补齐所需条件或材料后,窗口继续办理的承诺时限应自动顺延。
    申办事项需要缴费的,办事者应要求窗口出具缴费通知书,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缴费(个别窗口的小额现金可在窗口直接收取)。
    申办事项不予受理或审核不予通过,办事者应要求窗口充分说明原因。
    办事者请在申办时留下联系方式,申办事项办结后,中心将通过短消息、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自动通知办理结果。

其它指引:
    中心门户网站为www.gmxzfw.gov.cn,办事者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心网站,办理审批表格下载和网上审批预受理等有关事项。
    办事者可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办事大厅触摸屏电脑、自动语音查询电话、办事窗口联系电话等方式,及时查询申办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等情况。
    中心在二楼大堂设商务中心,提供文印、扫描、电话、传真等服务,办事者可自愿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