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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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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20877

区环境保护

88620820

区房产交易所

886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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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土资源分局荷城管理所

88620920

区财政局契税征收处

88620906

区行政投诉中心

88620886

区国土局测绘队

88620807

咨询电话

88620810

       
     
 

办事指引:

    各窗口代表进驻中心的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各类审批服务。办事者请直接到各窗口申办有关事项。
   
窗口办事项目的立项依据、受理对象、申办条件、所需材料、经办程序、承诺时限以及收费依据与标准等,都已要求在办事大厅公开,办事者可查询有关办事指南。
    窗口办件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申办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由窗口受理工作人员负责。办事者一般不必另去职能部门办公地点办理手续。
    窗口办件实行一次告知制,办事者应要求受理窗口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以免多次往返申办。
   
  非当场(当天)办结的事项,办事者应要求窗口出具受理回执,载明受理事项以及承诺办结时限等。承诺时限到期,办事者凭受理回执前来窗口领取结果。
    申办事项需补充条件或材料方可继续办理的,办事者应要求窗口及时出具补办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要补齐的条件或材料。申办者补齐所需条件或材料后,窗口继续办理的承诺时限应自动顺延。
    申办事项需要缴费的,办事者应要求窗口出具缴费通知书,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缴费(个别窗口的小额现金可在窗口直接收取)。
    申办事项不予受理或审核不予通过,办事者应要求窗口充分说明原因。
    办事者请在申办时留下联系方式,申办事项办结后,中心将通过短消息、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自动通知办理结果。

其它指引:
    中心门户网站为www.gmxzfw.gov.cn,办事者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心网站,办理审批表格下载和网上审批预受理等有关事项。
    办事者可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办事大厅触摸屏电脑、自动语音查询电话、办事窗口联系电话等方式,及时查询申办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等情况。
    中心在二楼大堂设商务中心,提供文印、扫描、电话、传真等服务,办事者可自愿选用